首页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五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五十五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 第五十五条 审核机构应当自接到审核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