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七、 七、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作出修改 (一) 相关规章条文内容的删除 84. 删除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删除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中的“相互串通报价”,删除第四… (二) 相关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序号的修改 85. 将第一条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6. 将第三十二条中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修改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7. 将第五十六条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 (三) 相关规章条文内容的修改 88. 将第四条修改为“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的勘察设计可以不进行招标:… 89. 将第六条中的“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通信、电子)、水利、民航、广电等部门”修改为“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90. 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前款规定规避招标”。 91. 将第九条修改为“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92. 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 93. 将第十二条中的“按招标公告”修改为“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五个工作日”修改为“五日”。 94. 将第十五条第三款中的“补偿编制及印刷方面的成本”修改为“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 95. 将第二十二条中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为“按照招标文件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 96. 将第二十四条中的“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修改为“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 97.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98. 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并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修改为“并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99. 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100. 将第三十七条修改为“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二)与其他投标人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三)… 101. 将第四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款修改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02. 将第四十一条修改为“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3. 将第四十二条中的“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修改为“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104. 将第四十四条中的“五个工作日”修改为“五日”,“退还投标保证金”修改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05. 将第四十六条中的“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完成”修改为“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 106. 将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中的“废标情况”修改为“否决投标情况”。 107. 将第四十八条中的“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修改为“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 108. 将第四十九条中的“政府审批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修改为“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 109. 将第五十条修改为“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其中,构成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的… 110. 将五十一条修改为“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 111. 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 112. 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四) 相关规章条文内容的增加 113. 增加第十一条第二款“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 114. 增加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115. 增加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16. 增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17. 增加第四十条第四款“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8. 增加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 引用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 83.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