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0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04. 104. 将第四十四条中的“五个工作日”修改为“五日”,“退还投标保证金”修改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03. 目录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