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97.

97. 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