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七、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作出修改 10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02. 七、 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广电总局令第2号)作出修改 102. 将第四十一条修改为“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1. 目录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