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0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02. 102. 将第四十一条修改为“招标人应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1. 目录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