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0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08. 108. 将第四十九条中的“政府审批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修改为“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 107. 目录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