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
效力
现行有效
(2005年9月7日国务院批准 2005年1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