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 第十三条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 第十三条 创业投资企业不得从事担保业务和房地产业务,但是购买自用房地产除外。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