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章 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 第十六条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 第十六条 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创业投资企业总资产的20%。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