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2024年)
发布机关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