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2024年) 十五、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2024年) (五) 十五、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五) 将第四十七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其中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修改为“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