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2024年) 十五、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2024年) (一) 十五、 对部分条文作以下修改: (一) 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四条,其中的“公司、企业”修改为“各单位”,“所有者权益”修改为“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十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