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暂行)(2014年)
发布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减震隔震技术(以下简称减隔震技术)研究不断深入,我国部分地震高烈度区开展了工程应用工作,一些应用了减隔震技术的工程经受了汶川、芦山等地震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