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暂行)(2014年) 4.

4.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积极组织减隔震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做好相关知识普及。组织开展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应用。对于列入试点、示范的工程参加评优评奖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