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巨大伤害,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有效预防、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一、 背景和挑战

二、 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战略措施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二) 总体目标。 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 (三) 战略措施。 1.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反拐合作机制,保障《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 采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办法,为实施《行动计划》提供经费保障。 3. 强化对拐卖拐骗流动人口、强迫流动人口劳动,以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残疾人的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做好善后安置工作。 4. 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治理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开展日常性反拐工作的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治理。 5. 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 建立全国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 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8. 加强国际合作,有效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三、 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一) 建立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1. 主要职能。 (1) 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评估《行动计划》,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国界的反拐工作。 (2) 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3) 指导和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反拐工作。 (4) 协调和推动反拐国际合作。 (5) 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 2. 成员单位。 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公安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 (二) 促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和实施。 推动政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签署和实施相关国际公约。 (三) 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1. 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开展反拐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有关部门年度预算,由同级政府予以保障。 2. 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争取国际援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四、 行动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 工作目标。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力度,提高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实施《行动计划》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 2. 行动措施。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法制办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 (2)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 (3) 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公安部负责) (4) 在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安部负责,教育… (5) 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 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1. 工作目标。 在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和省际合作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网络,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到2012年底,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 2. 行动措施。 (1) 建立和推广以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并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中央综治办负责) (2) 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预防犯罪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安部负责,中央综治办、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合) (3) 各地区之间尤其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间应相互支持,加强交流与合作。到2008年底,主要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订合作意向书,由各省、… (三) 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 1. 工作目标。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发现、侦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效率,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到2012年底,侦破案件数占报案数的比例比2007年明显提高。 2. 行动措施。 (1) 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公安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 (2)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各级反拐工作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公安部负责,民政部配合) (四)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 1. 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被解救妇女儿童接受培训、救助、身心治疗等必要援助的比例,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隐私,积极帮助其回归家庭和社会,避免遭受二次伤害。使大部分被解… 2. 行动措施。 (1) 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救助机制。 (2)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社会关怀,帮助其顺利回归及融入社会。 (3) 为回归社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民政部负责,劳动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4)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专门档案,跟踪了解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公安部负责,民政部、全国… (5) 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卫生部负责,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6) 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在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上的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公安部负责,中央综治办配合) (五) 加强国际合作。 1. 工作目标。 加强国际合作,加大和提高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力度和效率,加强对被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救助,有效遏制跨国犯罪。 2. 行动措施。 (1) 加强与联合国及其他有关政府间国际组织、有关国家特别是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及周边国家,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通过双边及多边渠道加强反拐国际交流与合作。(公安部负责… (2) 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公安部负责,外交部、司法部配合) (3) 加强边防管理和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偷越国境活动。(公安部负责) (4) 切实做好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预防工作。 (5) 做好国际反拐合作项目的建设和引进工作,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加强国际交流,了解国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加强我…

五、 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地区、各成员单位根据《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计划。 (二)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 (三) 本《行动计划》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