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2. 行动措施。 五、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五、 2. 行动措施。 五、 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地区、各成员单位根据《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计划。 (二)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 (三) 本《行动计划》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5年。 (5)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