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2.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2. 2. 行动措施。 (1) 加强与联合国及其他有关政府间国际组织、有关国家特别是湄公河次区域各国及周边国家,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合作,通过双边及多边渠道加强反拐国际交流与合作。(公安部负责… (2) 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公安部负责,外交部、司法部配合) (3) 加强边防管理和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打击非法偷越国境活动。(公安部负责) (4) 切实做好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预防工作。 (5) 做好国际反拐合作项目的建设和引进工作,充分利用有关国际组织的资源和技术,借鉴其反拐经验和方法。加强国际交流,了解国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应对措施。加强我… 五、 实施、监督和评估 (一)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地区、各成员单位根据《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计划。 (二)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 (三) 本《行动计划》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为期5年。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