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2.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2. 2. 行动措施。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法制办负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 (2)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 (3) 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公安部负责) (4) 在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公安部负责,教育… (5) 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 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