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2. 行动措施。 (2) 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2007年) (2) 2. 行动措施。 (2)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公安部负责,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文化部、人口计生委、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配合)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