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2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
-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2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2014年)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2012年)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2012年)
-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权益及变动情况,依法严格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公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1951年)
-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009年)
-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医保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2年)
- 价格行政处罚证据规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温州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2001年)
- 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2023年)
- 关于废止7件铁路规章的决定(2001年)
-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