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
- 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2018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2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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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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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8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2023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 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决定(2022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适用本办法。
境内公司股票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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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2010年)
- 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1997年)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4号(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河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2014年)
- 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2015年)
-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撤销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南川市设立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的批复(2006年)
-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