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三、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三、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军事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关和日期 说明 1 2 3 4 5 6 7 8 附: 关于边境地区安全保卫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附: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机关进一步厉行节约的意见 18 附: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农副业生产工作的意见 19 附: 国家档案局关于清理敌伪政治档案中一些问题的报告 20 21 附: 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 22 附: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的意见和关于如何加强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的报告 23 附: 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对“下马”企业和“下马”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的报告 24 25 26 27 28 29 30 附: 国务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附: 省(市)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经机关与国营财经企业部门监察室暂行组织通则 47 48 49 50 附: 监察部关于中央和地方财经部门国家监察机关组织设置及对现有监察室(局、司)进行调整的方案 51 52 附: 监察部关于对人民监察通讯员调整设置和加强领导的报告 53 54 附: 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体制改革方案的报告 55 56 57 58 59 附: 关于发给苏联专家感谢信、感谢状和纪念章的办法 60 附: 苏联专家休假办法 61 62 63 附: 关于资本主义国家和亚洲人民民主国家专家经费开支暂行规定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