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80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80 政务院为准备普选进行全国人口调查登记的指示 附一:全国人口调查登记办法 附二:人口调查登记表填写说明 1953年4月3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