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20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20 国务院批转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档案 1957年9月5日 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局关于前私营工商业的文书材料、帐册的保管 处理意见的通知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