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45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45 政务院关于加强人民监察通讯员和人民检举接待室的指示 1952年8月19日 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