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36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36 国务院专家工作局组织简则 1955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 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