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52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52 国务院批转监察部关于对人民监察通讯员调整设置和加强领导的报告的通知 监察部关于对人民监察通讯员调整设置和加强领导的报告 1956年6月11日 调整对象消失,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