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30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三、 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81件) 30 国务院批转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局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 1955年4月26日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