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银保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推动简政放权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制度,银保监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
一、
对1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附件1)
二、
对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附件:1.
银保监会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2.
银保监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1
一、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05〕1号)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书面年度报告全文及…
二、
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05〕108号)第三章第四节的“四、投资账户的信息披露”修改为“四…
三、
删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保监发〔2007〕70号)中的“六、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控股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
四、
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2号)中的“四、要改进交强险信息披露方式”的第三项修改为“保监会收到保险公司上报…
五、
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8〕58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独立董事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后,应当按照监管…
六、
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2〕40号)“十五”的第四款修改为“非预定型产品临时公告、季度报告…
七、
将《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32号)“十一”的第一项修改为“(一)保险公司应在投资账户设立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公…
八、
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广西辖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退出管理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6〕53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退出市场的,省级分…
九、
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7〕36号)第十章的“六十九”修改为“公司章程须载明‘公司指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媒体为刊登…
十、
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35号)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拟任独立董事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
十一、
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通知》(保监发〔2015〕121号)第三条修改为:“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应…
此外,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附件2
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指定披露保险信息报纸的通知》(保监办发〔2003〕22号)
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发〔2005〕69号)
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国保监会指定披露保险信息报纸的通知》(保监厅发〔2005〕13号)
四、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指定中国保险报为保险采购信息披露媒体的函》(保监厅函〔2005〕136号)
五、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报送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通知》(保监厅发〔2012〕65号)
六、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