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十一、 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通知》(保监发〔2015〕121号)第三条修改为:“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应当于上市公司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保险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媒体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披露下列信息: 银保监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此外,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十一、 将《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通知》(保监发〔2015〕121号)第三条修改为:“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应当于上市公司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保险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国性媒体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披露下列信息: 此外,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十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