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2016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化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力度,促…

一、 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强化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工作理念,深入贯彻《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 (二) 总体目标。2017年底前,全国法院全面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 (三) 基本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便民为重点、以透明为保证、以质效为标准”原则,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电子卷宗智能服务,实现法院审判工作的智慧管理和运行… 以审判为中心,服务法官办案。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电子卷宗生成不增加法官额外工作量。同时,通过对电子卷宗的技术加工、深度分析和挖掘,实现对办案全流程的支持和服务,大…

二、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基本要求

(一) 电子卷宗内容。电子卷宗包含法院在案件受理时接收或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档、图像、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以及将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 (二) 电子文件制作。电子文件包含由检察院、法院、当事人、律师、第三方机构等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的电子文档、电子证据、电子音视频材料等。案件纸质卷宗要按照《人民法院电子诉… (三) 电子文件收集。各类电子文件可通过诉讼服务平台上传、扫描设备输入、业务系统流转等方式,收集到办案平台中。要保证电子卷宗收集的同步性和及时性,在接收纸质诉讼材料后尽… (四) 电子卷宗存储和保管。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院辖区应用系统、网络和硬件建设情况,自行决定本辖区电子卷宗集中或分布存储方式。应采取及时存储、异地备份等安全保障方式,… (五) 电子卷宗审查和监管。要对个人和其他单位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查,对本院电子卷宗的质量进行监管,避免出现遗漏、错误和延误,审查和监管的内容包括数据完整度、图像文件清…

三、 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的基本要求

(一) 全面支持法官网上办案。要通过对电子卷宗的开发利用,为法官办理案件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要通过文字和语义识别技术,支持电子卷宗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辅助法官复用… (二) 支持合议庭内部卷宗流转。办案系统应具备电子卷宗管理功能,支持电子卷宗流转、合议庭成员网上阅卷,优化电子卷宗的浏览、操作体验,实现电子卷宗的文字可复制、大小可缩放… (三) 支持审委会讨论审理。审委会系统应支持使用电子卷宗进行讨论审理,实现审委会委员在讨论过程中可随时查看案件电子卷宗详情,支持每个用户在电子卷宗上进行灵活批注。 (四) 支持法院内部审判管理。审判管理平台应支持使用电子卷宗进行案件网上评查,通过审判管理平台全面掌握案件材料及办理情况,提高审判管理效率,提升审判管理质量。 (五) 支持法院间查阅电子卷宗。办案系统应支持或通过数据集中管理平台实现电子卷宗集中和案件上诉、移送、再审查阅,原审法院收到查阅要求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报送… (六) 支持诉讼参与人网上查阅电子卷宗。诉讼服务平台应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与电子卷宗系统的网间数据安全交换,及时为当事人、律师提供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的在线浏览、借阅等服… (七) 支持审判流程实体信息公开。司法公开平台应按照法律规定,通过与法院电子卷宗系统的网间安全数据交换,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及时为当事人、律师提供案件卷宗可公开信息的全面… (八) 支持相关部门之间业务协同。对外业务协同平台应支持将电子卷宗提供给外部相关单位共享使用,促进相关部门特别是与检察院之间的案件实体数据网上交换、共享。 (九) 支持电子卷宗归档。应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电子卷宗进行检测和比对,在符合相关归档要求的前提下,将电子卷宗转化为电子档案,除了电子卷宗自动生成电子页码外,其它内容要与… (十) 支持创新拓展应用。支持各级法院以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司法管理为宗旨,开拓思路、大胆创新,研发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电子卷宗应用潜力,积极拓展电子…

四、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电子卷宗生成及应用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通力配合。要明确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工作的整体推进和管理,审判业务部门… (二) 注重科技创新。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注重新技术在电子卷宗生成和应用工作中的运用,组织相关力量突破电子卷宗数据化的关键技术,充分利用卷宗进行数据提取、数据回填、文书自动… (三) 健全规章制度。各高级人民法院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和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电子卷宗相关管理规定,制定电子卷宗生成、归类、应用、流转、归档等业务规范,推… (四) 优化服务体制。支持人民法院在配齐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基础上,聘请专业化社会服务团队,负责电子卷宗的生成、排版、目录归类和上传等工作,进一步减轻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 (五) 落实经费保障。人民法院应充分保障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电子卷宗生成设备配备、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功能开发及购买专业化服务所需资金。通过升级配备双屏或宽屏显示器等设备,进… (六) 抓好评估考核。各高级人民法院应结合辖区法院工作实际,制定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规划和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全国法院的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