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2016年) (九)

(九) 支持电子卷宗归档。应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电子卷宗进行检测和比对,在符合相关归档要求的前提下,将电子卷宗转化为电子档案,除了电子卷宗自动生成电子页码外,其它内容要与纸质卷宗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