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2005年)
发布机关
国家林业局
效力
现行有效
2001年国务院批准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到2005年底执行期满。各地区(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国有林区等单位,下同)根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