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审核意见(2005年) (四)

(四) 深入推行森林分类经营,提高森林科学经营管理水平。以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水平,建设稳定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对森林资源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依据森林的主导功能和培育目的,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森林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政策和措施,对公益林要严格管护、科学经营,促进其向生态功能和综合效益最佳状态发展;对商品林要放活机制、集约经营,最大程度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公益林的建设、管护和补偿等由地方各级政府为主承担,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商品林的培育、经营和利用由所有者依法自主经营,政府予以正确引导和政策扶持。积极借鉴林业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模式和途径,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引导林业企业和经营单位实施森林科学经营,充分发挥其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国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