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份的决定(1950年) 一、

一、 勞動與附帶勞動

在普通情形下,全家有一人每年有三分之一時間從事主要勞動,叫做有勞動。全家有一人每年從事主要勞動的時間不滿三分之一,或每年雖有三分之一時間從事勞動,但非主要勞動,均叫做附帶勞動。

這裡應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