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2018年)
发布机关
科学技术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11年6月24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5号公布 根据2018年7月16日科学技术部令第18号《关于修改〈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的决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