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审查 第六条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三章 审查 第六条 科学技术部将组织专家组对实验室建设申请进行专家审查。基本程序包括: 资料审核; 申请单位陈述; 现场勘查(现场审查方式); 专家提问; 讨论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