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 第二章 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委外维修、检测监测、技术状态评价或者鉴定、寿命和报废管理、工装设备管理、铁路设备采购管理和供应商… 第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设置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关人员,明确相关职责,满足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工作需要。 第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设备相关专业技术岗位、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从业人员的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并如实记录培训情况。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应当根据从事专业、技术或者技…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的铁路设备采购管理和供应商评价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铁路运输企业采购的铁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安装或者维修技术图纸,安装和使用、维修说明等技术资料,结合实际制定并执行铁路… 第十二条 铁路设备应当经测试或者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安全的铁路设备或者经技术鉴定确认危及安全的铁路设备。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维修单位的管理,明确铁路设备维修单位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等要求;加强维修生产组织管理,明确维修方案编制与审批、维修质量检查与验收等要求。 第十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铁路设备维修计划,合理安排铁路设备维修工作。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设备使用情况和维修质量分析,针对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 第十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备维修作业标准,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维修作业质量良好。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铁路设备检查,及时全面掌握铁路设备技术状态和变化规律,真实、准确、完整记录铁路设备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并妥善保存。 第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气象和地质等自然条件、设备状态、维修作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制定维修作业后和应急处置时的放行列车条件。 第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支持铁路设备技术创新及上线运行(运用)考核的相关管理制度。直接涉及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设备开展上线运行(运用)考核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 第十九条 铁路机车车辆重大技术变更或者加装改造,应当符合技术政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对其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修性进行技术评估,确认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后方可… 第二十条 铁路机车车辆过轨运输的企业双方应当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铁路机车车辆运用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并开展过轨技术检查。 第二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要求配置维修机具、工装设备,建立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强检查和维护,并按规定进行计量、评定,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要求配置铁路设备质量安全检测、监测设备,建立相应的检测、监测设备管理制度,加强检测、监测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并按规定进行设备计量、评定,使检测、… 第二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对铁路设备进行技术评价或者技术鉴定时,承担铁路设备技术评价、技术鉴定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第二十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自然条件、运输条件、设备老化和劣化规律等,建立健全铁路设备寿命和报废管理制度。超过使用寿命或者设计使用年限,且未经技术鉴定或者经技术鉴定确认… 第二十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备管理台账和技术档案,台账和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备质量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组织机构及职责、人员及联系方式、启动条件、… 第二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铁路设备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准确识别风险,科学研判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持… 第二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准确识别铁路设备使用与维修过程中严重影响设备质量安全的特殊过程、关键环节、禁止性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红线管理,确保铁路设备质量安全。 第二十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设备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对事故、故障、风险及隐患等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建立问题库,实施闭环管理。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