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的铁路设备采购管理和供应商评价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铁路运输企业采购的铁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检测合格,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依法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或者产品认证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铁路运输企业不得采购使用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生产、维修的铁路设备或者质量不合格的铁路设备。
铁路运输企业采购的机车车辆应当经监造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铁路运输企业不得采购使用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生产、维修的铁路设备或者质量不合格的铁路设备。
铁路运输企业采购的机车车辆应当经监造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