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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土资源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前言

一、 我国地质灾害现状与防治工作进展

(一) 地质灾害现状 (二)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 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设有了明显进展 3. 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4. 监测网络初具规模,预报工作卓有成效 5. 实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二、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二) 规划原则 1.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2. 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东、中、西部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3.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的原则; 4. 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的原则; 5. 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威胁谁出资的原则。 (三) 规划目标 1. 进一步掌握我国致灾地质作用的分布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度等。 2. 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覆盖到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700个县(市)、占国土面积约50%的范围,并初步形成全国专业监测骨干网络,在三峡库区等重要地区实行立体监测。 3. 建成相对完善的全国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信息适时查询。 4. 建立规范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到2015年: 1. 建立起相对完善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现代化专业监测为主导的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 2. 在防治技术方法和地质灾害体综合开发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使一些危害特别严重并需要治理的致灾危险点得到有效治理。

三、 总体部署

(一) 东部平原地区 (二) 东南丘陵区 (三) 中西部山区 (四) 西部地区

四、 主要任务

(一) 基础调查评价与区划 1. 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1∶50万环境地质(以灾害地质为重点)调查工作。此项工作自1991年开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个省(区、市)的调查,2005… 2. 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国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国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 (1) 对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十分严重的700个县,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出资,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将所有对主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有较大威胁的灾害危险… (2) 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为严重的500个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地方各级政府出资完成。 (3) 其余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轻的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各县出资完成。 1. 完成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城镇、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 2. 完成全国规划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调查与土地利用控制区划。 (二)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建设 1. 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2. 专业骨干网络建设 3. 应急反应系统建设 (三) 信息网络建设 (四)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防治示范区建设 1. 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 2. 陕西关中、太行山、龙门山、江西宜春地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群测群防示范区建设2005年以前分年度建成上述四个示范区,主要是通过详细的野外地质环境调查并对当地灾害历… 3. 云南东川泥石流灾害治理示范区建设 4. 深圳市岩溶塌陷灾害预防示范区建设 (五) 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1. 完成三峡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2. 完成我国七大经济区域(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环渤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西南及华南部分省区、东北地区、中部5省地区、西北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3. 完成我国规划的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综合风险区划; 4. 完成全国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6种常见的、多发的致灾地质作用的危险性评价、易损性评价和风险性评价。 2015年以前完成全国地质灾害严重的700个县的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六) 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 2005年以前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则实行国家、地方和受威胁单位共同出资治理的方式。使一些危害特别严重并需要治… 2. 在逐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除对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依旧实行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外,自2006年开始,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逐步推行政府强制性限期治理的方法…

五、 主要措施

(一)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二) 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法规); (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章); (3)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章); (4)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管理办法(规章); (5)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管理办法(规章); (6) 修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7) 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预报防灾制度(规范性文件)。 (三) 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四) 建立健全防治经费的投入机制 (五) 依靠科技进步 (六) 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七)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保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的意识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