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2001年) (五)

(五) 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风险区划

以省(区、市)1∶50万环境地质调查等已有资料为基础,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研究中国致灾地质作用活动程度与各地区社会经济易损程度,分析地质灾害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评价我国地质灾害风险程度与地区差异,为国土开发和地区经济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2005年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