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2001年) 2.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2001年) 2. 2. 2005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国以县(市)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通过这项工作,可以全面掌握我国地质灾害的发育规律、主要致灾危险点的分布状况、危险性、危害程度等,为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和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奠定基础。 (1) 对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十分严重的700个县,由国家和地方共同出资,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工作,将所有对主要居民点和重要设施有较大威胁的灾害危险… (2) 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为严重的500个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地方各级政府出资完成。 (3) 其余受致灾地质作用威胁较轻的县(市)的调查与区划工作,由各县出资完成。 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