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2001年) 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年)(2001年) 1. 1. 全面完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1∶50万环境地质(以灾害地质为重点)调查工作。此项工作自1991年开始,到2000年底,共完成27个省(区、市)的调查,2005年底以前完成全国的区域环境地质调查(以灾害地质为重点)工作。 (一)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