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发布机关
医保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精神,大力支持“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