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二、 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二、 二、 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协议管理 (一) 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范围。在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框架下,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向… (二) 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具备与国家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对接的条件,以及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疾病… (三) 按规定做好定点评估和签约工作。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签订医保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期限应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定点…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