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一)
(一) 将第八条修改为:“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设定应当符合提高质量、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制剂产品的配方应当科学、合理、方便使用。
“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
“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两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有效成分不超过三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三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三个。不经稀释或者分散直接使用的低有效成分含量农药单独分类。
“信息素等引诱、迷向类产品按主要有效成分登记。
“制剂产品有效成分种类和含量梯度的具体要求,由农业农村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