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发布机关 财政部、水利部
效力 已失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河流治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对中小河流治理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成果及治理效果、工程验收及后期管护,运用定量、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和统一的… 第三条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具体包括项目法人自评、省级复核汇总、财政部和水利部组织抽查并审定三个步骤。评价方式包括单位自评、专家评审、抽样调查和公众评议…

第二章 评价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 绩效评价工作依据: 第六条 绩效评价内容: 第七条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章 评价的程序

第八条 绩效评价工作原则上于每年上半年集中组织实施,分批次对各地完工项目和项目整体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如果某省某批次项目(如规划内试点项目)提前完工,也可就该批次项目提前… 第九条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的统一安排,绩效评价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第四章 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条 绩效评价实行100分制(具体评分标准附后),其中,对省级工作的绩效评价占25分,对具体项目绩效评价占75分。绩效评价结果分四个等级:总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 第十一条 省级绩效评价总得分为该地区评价批次全部项目省级复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与财政部、水利部核定的省级工作绩效评价得分之和。财政部、水利部将随机进行项目抽查,抽查项目平均…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是对各地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与后续项目和资金安排挂钩。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各省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 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2.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3. 中小河流治理公众调查问卷(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