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河流治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729号)、《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156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1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