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河流治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评价,是指对中小河流治理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成果及治理效果、工程验收及后期管护,运用定量、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和统一的… 第三条 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绩效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具体包括项目法人自评、省级复核汇总、财政部和水利部组织抽查并审定三个步骤。评价方式包括单位自评、专家评审、抽样调查和公众评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