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第一节 信托公司企业年金基金 第三十六条 信托公司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三十七条 信托公司申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完整申请… 第二节 信托公司特定目的 第三十八条 信托公司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三十九条 信托公司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完整申请… 第四十条 获得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的信托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前应将产品情况向银监分局、银监局报告,并抄报银监会。 第三节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 第四十一条 信托公司申请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十二条 信托公司申请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完整申请材料… 第四十三条 信托公司取得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后,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前应当向所在地银监分局、银监局报告,并抄报银监会。 第四节 信托公司股指期货交易等 第四十四条 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十五条 信托公司开办股指期货信托业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第四十六条 信托公司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 第四十七条 信托公司申请除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外的其他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应当符合银监会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第五节 信托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 第四十八条 信托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及依法须经银监会许可的债务工具和资本补充工具,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四十九条 信托公司申请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及依法须经银监会许可的债务工具和资本补充工具,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 第六节 信托公司开办其他新业务 第五十条 信托公司申请开办其他新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五十一条 信托公司开办其他新业务,应当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提交申请,由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或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 第五十二条 信托公司申请开办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业务,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一节